重庆代办开眼镜店销售隐形眼镜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和资料

日期:2024-04-19 09:12:05

重庆代办开眼镜店销售隐形眼镜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和资料

重庆代办开眼镜店销售隐形眼镜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需条件及材料如下所示:
 
1. 经营场所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跨设区市除外);若经营助听器,场所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场所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2. 仓库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若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仓库须位于同一建筑内,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3. 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认可的与经营产品专业相关的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若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还需至少一名持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的内审员,满足其他相关申请条件。

重庆代办开眼镜店销售隐形眼镜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1份);
 
5. 质量管理人员工作简历(原件1份);
 
6. 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原件1份)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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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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