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5-10-11 10:58:34

重庆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需要哪些材料?

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綦江区、大足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黔江区、永川区、合川区、南川区、江津区、铜梁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潼南区、荣昌区、璧山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    县、云阳县、开州区、奉节县、巫溪县、巫山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重庆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需按 “主体证明 - 地址佐证 - 税务辅助” 三类准备材料,每份材料需符合本地监管要求,具体清单如下:​

一、基础主体证明材料​
企业登记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若为电子执照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完整截图,确保与工商系统信息一致);​
投资人身份材料:投资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有效期),及重庆税务系统实名认证截图(通过 “重庆税务” APP 完成人脸认证后获取);​
登记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需投资人签字,经营范围需与申请核定行业匹配,可从重庆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

二、地址专项证明材料​
需提供重庆税收园区(如永川、九龙坡园区)的注册地址证明,具体为:​
与园区指定商务秘书公司签订的《地址使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需明确 “用于工商注册及税务核定” 用途);​
园区出具的《地址备案确认书》(需含工商备案编号,可通过 “重庆市场监管” 官网核验真伪)。​

三、税务申请辅助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申请表》(从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下载,如实填写预估年营收、从业人数,标注 “申请定率征收”);​
业务真实性佐证:若为新办企业,提供拟合作合同框架(需双方签字盖章);若已经营,提供近 3 个月银行对公流水(需体现与业务相关的收支记录);​
若委托代办,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代办权限及期限)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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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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