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可以报销2018年发票吗?我们来告诉您!!!!

日期:2019-03-15 14:15:12

2019年可以报销2018年发票吗?
 
 
2019年可以报销2018年发票吗?
 
官方回复了!
 
 
 
 
问题摘自天津市税务局2018年度汇算清缴在线问题解答!
 
8、2019年可以报销2018年发票吗?
 
【官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企业当期发生的支出应凭合法凭证在税前扣除。
 
实务理解:通常意义上的报销是指财务报销,将相关发票事项进行审核、核付资金,并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但是这里的报销,从提问者的角度,应该是针对开票日期为2018年的发票所记载事项能否作为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上的扣除费用处理。
 
举个例子
 
这里我们不妨假设这份2018年的发票代表了2018年的某项已经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假设属于办公费。
 
1、由于种种原因,办事人员在2019年2月才提交到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将其在报销后列作2019年的期间费用。这个时候根据官方在回答是提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作为2018年税务上的成本费用处理,并且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规定在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般来说,税务机关不太同意在2019年扣除。本例假设在2019年2月办理财务报销,此时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办理完毕,企业处理空间比较大,我们仍建议纳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
 
2、我们接着假设,办事人员在2019年8月才提交到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将其在报销后列作2019年的期间费用。这个时候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还是应当作为2018年税务上的成本费用处理,并且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规定在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此时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办理完毕,这里比较规整的处理方法就是对2018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进行追补确认扣除,就可能会涉及对此前2018年度所得税的覆盖申报和税款退、抵顶处理。
 
3、实务中我们也发现有的企业考虑到不同期间名义税率并无变化,也不存在亏损弥补等特殊事项,仍将其作为2019年度所得税事项处理。
 
 
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比例超过关联企业债资比的利息支出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作者:jdcw


Go To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