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个体工商户注销的办理流程?

日期:2021-11-17 10:15:49

有限公司注销个体工商户注销的办理流程?

税务注销的办理主要分为免办流程、即办流程及一般流程三类形式。其中,对于符合免办流程条件的纳税人来说,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即可;对于按照即办或一般办理流程申请注销的纳税人来说,应先办理税务注销,再办理工商部门等其他登记机关相应的注销手续。
 
1、免办流程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即可。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需要注意的是,若为个体工商户,因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委办理注销不用公告、不用清算,不属工商简易注销范围,因此,个体工商户应先到税务办理注销,再办理工商注销。
 
2、即办流程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即办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三)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纳税人,可先办结全部未结事项,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注销其税务登记。纳税人也可选择“承诺制”容缺办理,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承诺制”容缺办理条件如下:
 
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2、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温馨提示:选择“承诺制”容缺办理的,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3、一般流程
 
对不符合免办、即办条件的纳税人,应按照一般注销流程,即携带注销所需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一)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二)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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