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公司核名流程?

日期:2021-11-10 14:21:56

国家局公司核名流程?

国家局核名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名称登记网上申报操作简介
 
  1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1.1申请范围 依法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的新设立企业名称,主要包括:内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等。
 
  1.2登录系统
 
  1.2.1系统打开渠道
 
  企业登记注册申请系统打开有三种渠道:
 
  第一种:点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http://www.samr.gov.cn)导航栏的“服务”,进入“网上办事”栏目,点击登记注册主题下的“申请”,登陆“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报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登记申报系统”);
 
  第二种:点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http://www.samr.gov.cn)下方的“我要查”栏中的“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申请业务系统”,登陆企业登记申报系统;
 
  第三种:点击登记注册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djzcj/)下方的“在线申报”,登陆企业登记申报系统。
 
  1.2.2系统登录操作
 
  通过点击“个人用户”或者“企业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登录方式,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用户登录信息,并点击【登录】进行登录。
 
  注意事项:
 
  1)未注册为本系统用户的,需先注册为用户;
 
  2)使用浏览器版本:IE8、IE9、IE10、IE11;
 
  4)“联系电话”应为有效手机号,确保能正常注册账号、登录系统以及接收到业务短信提示。
 
  1.3进入企业名称登记申请页面
 
  登录系统后,进入“企业名称申请”,点击“名称设立登记申请”功能模块,进入“名称设立登记申请”企业类型选择界面。
 
  1.4选择企业名称类型
 
  在名企业名称类型选择页面,申报人员可根据企业名称实际情况选择“内资名称”或“外资名称”,并点击【确认】按钮,完成企业名称类型选择。完成企业名称类型选择后,系统将弹出“温馨提示”,需要用户认真阅读,点击【确定】按钮可关闭“温馨提示”页面并进入“名称登记申请”信息填写页面。
 
  1.5填写申请信息
 
  企业名称设立登记申请需填写“名称信息”、“企业信息”、“投资人信息”和“其它信息”。
 
  “名称信息”页面上的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会对填写的企业名称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通过,可填写“企业信息”;检查不通过,需要调整名称信息直至检查通过后才可以继续操作。
 
  “企业信息”页面内容填写完毕并通过检查后,进入“投资人信息”页面填写相关内容。
 
  “其他信息”页面用语补充完善代理人信息,以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名称分为四段式,由“名称区划”、“字号”、“名称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名称区划”一栏不需要填写;
 
  2)填报人需在“名称行业”处录入行业关键字,然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规范性行业名称,同时系统根据规范性名称行业匹配相对应的行业代码和主营业务;如果企业名称不含“名称行业”,填报人可以勾选“无行业表述”,并至少选择5大类行业代码;
 
  3)填报的企业字号与投资人相同、企业名称存在授权关系,需要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
 
  4)填报的企业名称存在其他含义,需要填写含义说明;
 
  5)外资企业名称申请,需要上传全体投资人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
 
  6)通过点击【下一步】或【上一步】进行页面切换;
 
  7)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书内容无误。
 
  1.6检查提交
 
  在填报信息预览页面,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所有信息再次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课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提交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业务部门。检查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直至被检查通过才可提交申请至业务部门。
 
  注意事项:业务状态为“已提交待预审”表示业务已经提交成功,此时申请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1.7查看反馈
 
  企业登记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企业名称设立登记意见。申请人可登陆企业登记申报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申请状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
 
  申请状态为“已办理成功”的,业务信息可查看、文书可以打印。
 
  注意事项:被退回修改名称在退回15天内,企业没有重新上报,系统会将该业务申请信息删除,同时允许其他人申请该企业名称。
 
  1.8打印告知书
 
  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企业名称网上登记告知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将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授权委托人信息处;
 
  2)《企业名称网上登记告知书》由申请人申请通过以后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1.9提交纸质材料,领取通知书
 
  咨询企业住所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本省市登记管辖有关规定,协商、确认拟注册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好相关


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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