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注册公司常见误区有哪些

日期:2018-05-04 09:09:24

        很多创业者在进行创业前期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在重庆如何注册公司,是不是很麻烦呢等等很多问题,对于公司注册创业者都存在不少认识上的误区,那么重庆注册公司常见误区有哪些?看看小编的解释。
代理公司注册
一、经营场所并非都要求是实际、唯一的商业权证地址
 
现在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可以采用虚拟地址提供登记注册,因此,即使没有注册地址,您也可以注册公司了。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注册资本并非越大越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对绝大部分行业放宽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并可由股东自主约定出资期限,工商部门不再收取验资报告,且不再登记实收资本。
 
但注册资本也不是越大越好,需与企业经营规模等大致匹配。注册资本过大的不利影响有:
 
1. 注册资本过大且未到位,是股东对创立公司未尽的出资义务;对其他出资已到位股东可能存在违约责任。
 
2. 未出资到位可能影响股利分配。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 不利于引进新的股东、且股权转让税负高。
 
4. 减资程序繁琐。
 
三、并非只能以货币作为唯一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货币和非货币作为出资方式,包括实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还可以债转股、已设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股权置换)。
 
不能作为注册公司的出资物有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董事、经理并非不能由同一个自然人兼任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
 
        以上就是重庆锦都财务登记注册代理公司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司注册误区的相关知识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如若有任何建议或者其它工商注册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锦都财税。

作者:jdcw


Go To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