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

日期:2021-09-23 15:11:03

公司注册资本

成立公司,必须缴纳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需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登记,注册资本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当下,公司设立的门槛日益放低,不少人就会有疑惑,注册资本缴纳多少合适呢?过低或者过高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一、注册资本越高越好?
一般情况下,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上限一般没有限制,加上注册资本可以认缴,并不马上实际缴纳,所以,有的投资者好大喜功,为了显示公司“实力”,对外形象好看,在认缴注册资本时完全超越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 过高的认缴注册资本,风险巨大。
一是如果注册资本过高,又是实缴的话,资金会被长期被占用或者被闲置;二是当公司资不抵债、陷入破产偿债程序,即使你的认缴期限50年,但在此情况下可以加速到期,认缴天价注册资本的股东必须在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增加了股东或者投资人的风险;三是巨额的认缴可能使股东承担难以承受之重,使股东的有限责任变为无限责任,失去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庇护,同时使股东或者投资人可能被纳入失信或者老赖名单的风险,公司也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谓得不偿失;四是巨额的认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东的分红,少分配10%的利润。
二、如何解决注册资本认缴过高的风险?
在投资人不清楚注册资本认缴过大存在巨大风险的情况下,已经进行了认缴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如何进行解决:
    (一)、如果目前公司还没有大的债务或者债务并不多的情况下,马上依法进行减资,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未来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给股东带来的风险。
(二)、在公司尚没有重大债务的情况下,将没有实缴的空股转让给其他人员,从而避免今后公司在债务缠身时自己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三)、如果本人内心不愿意转让公司股份同时又要控制风险的话,可以找人代持,然后双方签订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工商登记机关显示的股东就不是自己了,债务人原则上也不能再追究未履行出资的责任了,但自己仍然系幕后实际控制人。
(四)、可以单独另外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将已经认缴的股份转让给新设立的公司,由新公司承担今后的出资义务,从而免除自己出资的义务。
(五)、在公司经营尚好之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认缴出资的期限提前,根据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提前将注册资本缴纳,然后通过后期的运作逐步收回投资,以免除今后公司经营不善时还需要继续缴纳出资的风险。
三、注册资本越低越好?
注册资金过大会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那么,注册资本是否越低越好呢?显然也不是。注册资本太少,比如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0元,首先、公司给别人的感觉没有实力,给别人没有安全感,很难与你合作;第二、注册资本太少,影响公司的品牌和信誉;第三、注册资本太少,影响项目或者部分业务的招投标;第四、注册资本太少,当公司出现巨额债务时,可能会被认为“小马拉大车”,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被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四、如何解决注册资本过低对企业的影响?
(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行认缴注册资本,即不追求高额认缴注册资本,也不过分低于实际需要去认缴注册资本金。也就是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比较适度。
(二)、注册资本必须高额认缴时,可以选择由他人代持,自己作为实际控制人,名义上自己不是股东,由名义上的股东对外承担责任。
(三)、为了对外招标,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时,可以高认缴,但是公司股东尽量不要由自然人当股东,而改由法人当公司股东,多设计一层股权构架,而这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宜高认缴,其股东应当低认缴。必要时还可以多设计一两层股权结构,使股权结构更加复杂。
(四)、可以考虑用知识产权出资,特别是用专利出资,找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可高作价,这样可以加大注册资本金的金额,满足企业的外在形象和招投标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同时也使股东的认缴风险缩小。
(五)、如果仅是为了招投标的门槛需要增大注册资本,而且这种招投标的次数不是很多,可以在招投标前临时增加注册资本,待招投标结束以后再进行性减资,回到原来招投标前的注册资本情况。
五、如何确定注册资本
由此看来,无论是注册资本数额过高,或者过低,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注册资本数额越大,股东承担的责任越大。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呢?
(一)、根据公司所属的行业,合理选择注册资本规模。根据《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及《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仍有27类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而是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这(27类行业分别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村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期货公司,直销

作者:jdcw


Go To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