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员工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日期:2021-01-18 09:31:39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有的企业主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公司注销了,股东对公司债务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了;也有劳动者咨询过,公司注销了,工资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事实上,随着公司注销机制和程序的完善,“注销”并非逃避法律责任的捷径。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案情概要
胡某于2014年9月22日到AAA俱乐部任电工,月工资2500元,AAA俱乐部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有三个股东,分别为骆某、B公司、C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8月,AAA俱乐部停业装修,并告知胡某等通知上班。 后查询得知,AAA俱乐部冒充胡某签字,在2015年11月20日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在2015年8月份以后就未给胡某缴纳五险一金。
 
2015年8月
AAA俱乐部停业装修,并告知胡某等通知上班;
 
2015年11月20日
AAA俱乐部冒充胡某签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16年3月
胡某得知AAA俱乐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随后申请仲裁;
 
2016年8月1日
劳动仲裁委向胡某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6年9月26日
劳动仲裁委以被诉主体注销为由,中止审理;
 
2016年11月3日
胡某以三股东为被申请人,重新提起仲裁,后诉至法院。
通过对时间线索的观察可以发现,AAA俱乐部在得知胡某申请了仲裁之后很快进行了注销,不排除其具有恶意注销逃避债务的目的,那么是不是注销了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呢?我们先来看一下胡某提出了哪些诉求。
 
|劳动者诉求
 
1.三股东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00元;
 
2.三股东支付加班费4310.3元;
 
3.三股东支付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工资9240元。
 
|  被告抗辩
 
AAA俱乐部长期以来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因此决定注销,且其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主体,合法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 审判结果
 
AAA俱乐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赔偿金10000元;胡某主张长期加班缺乏证据证明,不予支持;AAA俱乐部系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胡某2016年3月才得知,期间AAA俱乐部及三股东均未向胡某支付过工资,故对胡某主张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由三股东支付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工资共计9240元,法院予以支持。
 
经过两级法院审理,除了胡某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其他请求均得到了支持。因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胡某没有对加班事实进行举证,故其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法律分析
在办理公司注销的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会要求股东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其中会载明“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结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等事务,如果违法失信,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或与之相类似的内容。
 
本案中,AAA俱乐部的股东在注销的时候明知道胡某申请了劳动仲裁,应当书面告知胡某相关清算事宜,并将公司财产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和法定补偿等,但三股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书面告知胡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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