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我钱的公司注销了!咋办?

日期:2021-01-11 09:38:29



如果老板为了躲避债务,悄悄注销公司,那么钱还能要回来吗?
 
 
能否追缴老板?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既然找公司已经要不到钱,我们该找要谁钱合适呢?
 
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片案例分析
 
比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例:2006年起,晋江某鞋材公司和石狮某制革公司之间建立起了业务关系,鞋材公司欠了制革公司50万。后来制革公司找鞋材公司要钱,结果发现该公司已注销无人“买单”了
 
制革公司认为鞋材公司注销公司为了躲避债务,于是将其前股东苏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鞋材公司负责人等人对这笔债务是已知的,该公司由负责人苏某等人组成的清算组在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时,没有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造成债权人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应该对此负责。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该鞋材公司的前股东苏某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而言,在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前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公司股东故意“遗漏”通知部分债权人,或为逃避债务故意不通知债权人进行注销登记的,公司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同时,也提醒债权人一方要密切注意债务人公司的动向、资产情况、经营状态等,及时发现有利的线索,及时进行诉讼保全,不给债务人转移财产、恶意躲避债务的时间,为最后拿回钱增加更多的可能性。
 

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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