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登记

日期:2020-11-12 09:42:39

守一说一,每日一说。大家好,我是锦都小编。今天我们继续来说一说法人的登记问题,今天要说的是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依法登记成立的法人,在其取得法人资格的同时,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事项亦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这些登记的事项在法人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如果不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就会出现对外公示的登记信息与法人的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危及交易安全和交往安全。因此,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今天这一条没有很多实质性内容,其中具体规定是在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小一哥就不多说了。今天就说到这里,明天见。

作者:jd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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